(有趣的是:报告指出,大多数评论者都同意这些想法。少数反对意见之一来自 Telstra,该公司在 2015 年遭受了大规模数据泄露。) 更少的企业豁免 作为这场防止“未经授权访问”的持续斗争的一部分,”目前的提案建议应豁免较少的在线服务。根据 2000 年《隐私法》的修订,许多小型企业不受这些法规的约束。然而,新提案可能会取消这一小型企业豁免,专家称这会降低数据安全成本。完善同意要求 除了加强执法权力外,该文件还建议同意部门需要进一步改革。
与欧盟的《通用数据保 佐治亚电报号码 护条例》一样,访问来保护个人信息。该报告甚至建议澳大利亚法律专家召开会议,以标准化的格式、语言或风格设计同意请求。 OAIC 再次被提名制定这些指南。随着《隐私法》修正案的审查,也明确谴责了某些广告行为。黑暗模式(利用心理技巧让消费者陷入循环)和棘手的同意书(例如,同意书)。
例如,捆绑包和预先检查的盒子)已被挑选出来用于砧板。引入新的限制和隐私实践重叠蕨类植物。标题写道:“新限制:澳大利亚隐私法可能对个人信息变得更加严格。”受欧盟 GDPR 的启发,澳大利亚政府对收集个人信息的企业提出了各种新的限制和强制性隐私影响评估。虽然我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审查每一项变更,但其中一些要点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必须进行评估,以确定所持有的信息 必须提醒客户注意数据泄露可能产生的任何影响 定义某些类型的澳大利亚信息无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定义“高风险活动” 其中大部分要点都是不言自明的,但我将快速深入讨论第三和第四修正案。